收录中国的数据法、个人信息保护与人工智能治理法律法规原文。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全文)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官方全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 16 号,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布并施行;调整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适用门槛(个人信息 100 万人)、明确五类免予申报情形。
收录中国的数据法、个人信息保护与人工智能治理法律法规原文。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官方全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 16 号,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布并施行;调整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适用门槛(个人信息 100 万人)、明确五类免予申报情形。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官方全文: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布、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显式标识与隐式标识义务、传播平台核验提示义务,并禁止提供去除标识的工具。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官方全文: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布、202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确立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备案、训练数据、内容标识与安全评估义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官方全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 11 号,2022 年 7 月 7 日公布、202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确立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申报门槛、评估程序与法律文件要求。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官方全文:9 章 64 条,2024 年 8 月 30 日国务院第 40 次常务会议通过、2024 年 9 月 24 日国务院令第 790 号公布、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国数据安全领域首部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官方全文:8 章 74 条,2021 年 8 月 20 日通过、2021 年 11 月 1 日施行。中文原文取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发布;英文译本取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英文版(页面自标"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官方全文:7 章 55 条,2021 年 6 月 10 日通过、2021 年 9 月 1 日施行。中文原文取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发布;英文译本取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英文版(页面自标"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25 年修正后官方全文:7 章 81 条。2025 年 10 月 28 日通过修改决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次修正新增人工智能专条、大幅提高法律责任罚款上限(最高 1000 万元),并重新调整条文序号。中文原文取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