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罗拉多州议会,官方法案(第 131 章,2026 年法律)
官方链接: https://leg.colorado.gov/laws/session-laws/SB26-189/131/download
声明:本页为非官方翻译(unofficial translation),仅供参考;如有歧义,以英文原文为准。
关键日期:批准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作出的重大影响决定(义务适用日;生效日与义务适用日分列)。依第 5 节(生效日—适用),本法于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并适用于该日及之后作出的重大影响决定;原《科罗拉多州人工智能法》(SB 24-205,2024 年制定)经本法第 1 节废止并重新制定,未及施行即废止。

译注:

  1. 原官方法案以大写字母或粗体、斜体标示对现行法律新增的内容,以删除线标示对现行法律的删除;该等排版标记不属于本法实体内容,本译文未逐一保留。
  2. 本译文条款序号按中文层级转换:(1)→一、;(a)→(一);(I)→1.;(A)→(1)。条文内部互引按此转换(如"本条第二款第(一)项");对《科罗拉多州修订法典》其他条文及其他成文法的引用,保留原法典编号(如"第 6-1-1303 (6)(a) 条")。
  3. 术语:consequential decision 译作"重大影响决定";covered ADMT 译作"受规制的 ADMT";covered domain 译作"受规制领域";deployer 译作"部署者";developer 译作"开发者";materially influence 译作"实质性影响"。

第 131 章

消费者与商业交易

参议院法案 26-189
提案参议员:Rodriguez 与 Coleman、Baisley、Amabile、Ball、Benavidez、Bridges、Cutter、Exum、Frizell、Kirkmeyer、Kolker、Lindstedt、Marchman、Pelton B.、Pelton R.、Rich、Simpson、Snyder;以及众议员:Duran 与 Bacon、Titone、Boesenecker、Brown、Caldwell、Carter、Clifford、English、Flanell、Goldstein、Gonzalez R.、Hamrick、Jackson、Lieder、Lindsay、McCormick、Nguyen、Paschal、Rutinel、Slaugh、Smith、Story、Velasco、Winter T.、McCluskie。

本法

关于在重大影响决定中使用自动化决策技术,以及与此相关作出拨款。

兹由科罗拉多州议会制定如下:

第 1 节 兹废止并重新制定《科罗拉多州修订法典》(Colorado Revised Statutes)第 6 编第 1 章第 17 部分,并作修正,内容如下:第 17 部分 重大影响决定中的自动化决策技术

6-1-1701. 定义。

在本第 17 部分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

一、“不利结果”(adverse outcome)指:

(一)一项决定,其拒绝、终止、撤销,或实质性地减少或限制消费者对下列事项的获取、资格、入选、获得报酬,或获得某项机会或服务的提供;或

(二)一项决定,其导致实质性更为不利的差异化价格、成本、报酬或其他重要条款,而这些条款合理可能实质性限制、延迟或实质上阻止,或以其他方式根本改变消费者对下列事项的获取、资格、入选、获得报酬,或获得某项机会或服务的提供——与提供给处境相似的消费者的条款相比。若某项决定结果施加了实质性更为不利的差异化定价或条款,则该决定结果实质性影响价格、成本分摊、报酬或重要条款。

二、“自动化决策技术”(automated decision-making technology)或"ADMT"指:

(一)一种处理个人数据并运用计算生成输出的技术,输出包括预测、推荐、分类、排名、评分或其他信息,该等信息被用于作出、指导或协助关于个人的决定、判断或认定;

(二)“自动化决策技术"或"ADMT"不包括:

  1. 下列技术:(1) 反恶意软件;(2) 反病毒;(3) 计算器;(4) 数据库;(5) 数据存储;(6) 防火墙;(7) 互联网域名注册;(8) 互联网网页加载;(9) 网络连接;(10) 垃圾邮件与自动语音电话过滤;(11) 拼写检查;(12) 需要人工分析且不使用机器学习、基础模型或大型语言模型的电子表格;(13) 网页缓存;或 (14) 网页托管;

  2. 由个人仅为总结、整理、翻译、起草、路由或呈现信息以供对行政处理进行人工复核之目的而使用的工具;或

  3. 以自然语言或普通消费者易于理解的其他方式与消费者沟通的技术,其目的在于向消费者提供信息、作出转介或推荐、回答问题或生成其他内容,前提是:(1) 该技术未被任何人约定、宣传、营销、配置或意图用于重大影响决定;且 (2) 该技术受一项可接受使用政策约束,该政策禁止将所生成的内容用于重大影响决定。

三、“重大影响决定”(consequential decision)指:

(一)1. 就消费者作出的决定、认定或行动,其涉及某一受规制领域的提供,或消费者对某一受规制领域的获取、资格、入选或获得报酬;或 2. 关于消费者的决定、认定或行动,其以合理可能实质性限制、延迟、实质上阻止,或以其他方式根本改变消费者对某一受规制领域的获取、资格或机会的方式,涉及差异化价格、成本分摊、报酬或其他重要条款。

(二)“重大影响决定"不包括:

  1. 不会实质性影响某一受规制领域内对某项机会或服务的资格、入选、拒绝、报酬、定价或获取的低风险或常规决定、行动及业务流程,包括常规排程、课堂个性化、行政路由、客户服务分流、决定的传达或工作流管理;

  2. 广告、营销、差异化产品推荐、搜索或内容审核;

  3. 需要人工手动分析且不使用机器学习、基础模型或大型语言模型的电子表格;

  4. 使用 ADMT 总结、整理或呈现信息以供人工复核,且该系统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某项结果或决定的评分、排名、推荐、分类、预测或其他推断的行动;

  5. 不生成关于消费者的预测或推断、亦不实质性影响某项重大影响决定或重大影响决定流程的狭窄程序性任务或数据处理功能;

  6. 与用于网络安全、垃圾邮件与自动语音电话过滤、系统可靠性,以及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管控的技术有关的活动;

  7. 与用于经济制裁合规的技术有关的活动,包括依据联邦《银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12 U.S.C. 第 1951 条及以下各条;联邦《美国爱国者法》(USA PATRIOT Act),Pub. L. 107-56;联邦贸易委员会《红旗规则》(Red Flags Rule),16 CFR 681(经修正);以及美国财政部管理的制裁项目,但面部识别除外,除非其唯一目的是确认个人身份;

  8. 与用于欺诈预防的技术有关的活动,包括身份核验、消费者身份识别、监测,以及州法或联邦法律要求的报告管控;或

  9. 不实质性影响重大影响决定的常规学术管理与学生支持流程。

四、“消费者”(consumer):

(一)“消费者"具有第 6-1-1303 (6)(a) 条规定的含义。

(二)“消费者"包括雇员、身为科罗拉多州居民的求职者,以及任何个人:其在科罗拉多州的获取、资格或机会由在科罗拉多州经营业务的人在重大影响决定中予以评估。

五、“受规制的 ADMT”(covered ADMT)指用于实质性影响重大影响决定的自动化决策技术。

六、“受规制领域”(covered domain)指:

(一)教育入学或教育机会;

(二)建立或可能建立雇主—雇员关系的雇佣或雇佣机会;

(三)在科罗拉多州租赁或购买住宅不动产;

(四)金融或借贷服务;

(五)保险,包括承保、定价、保障范围、理赔裁决,或实质性影响福利获取的其他认定;

(六)医疗保健服务;或

(七)基本政府服务与公共福利,包括资格认定与续期认定。

七、“部署者”(deployer)指在科罗拉多州经营业务且部署受规制 ADMT 的人。

八、“开发者”(developer)指:

(一)在科罗拉多州经营业务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

  1. 开发、提供、销售、出租、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将受规制 ADMT 投入商业供应;

  2. 开发某项组件,该组件被设计、营销、意图、记载、宣传、配置或约定用作受规制 ADMT 的组成部分;或

  3. 故意且实质性修改某项 ADMT,使其成为受规制的 ADMT。

(二)“开发者"不包括符合下列情形的人:

  1. 开发并使用某项 ADMT:

(1) 仅为研究目的,且该 ADMT 在该研究中未被用于重大影响决定;或

(2) 为内部目的,例如关联方及商业支持职能的使用与开发活动,且不将该系统提供给他人用于重大影响决定;

  1. 系前置开发者,其将某项 ADMT 投入商业供应,而非关联方以改变该系统预期、记载、营销、宣传、配置或约定用途的方式修改该受规制的 ADMT;或

  2. 已设计、营销、意图、记载、宣传、配置或约定某项用作 ADMT 组成部分的组件,但该组件在该人并不实际知悉的情况下被整合进受规制的 ADMT。

九、“雇员”(employee)具有第 8-4-101 (5) 条规定的含义。

十、“雇主”(employer)具有第 8-4-101 (6) 条规定的含义。

十一、“FERPA"指联邦《家庭教育权利与隐私法》(Family Educational Rights and Privacy Act of 1974),20 U.S.C. 第 1232g 条及以下各条,及其实施条例。

十二、“故意且实质性修改”(intentional and substantial modification)指对某项 ADMT 作出的故意变更,该变更导致该系统的预期、记载、宣传、配置或约定用途发生实质性变化。

十三、“实质性影响”(materially influence)指:

(一)1. ADMT 输出是作出重大影响决定时所使用的非轻微因素;且 2. ADMT 输出影响重大影响决定的结果,包括通过限制、排名、评分、推荐、分类,或以其他方式实质性改变重大影响决定的作出方式。

(二)“实质性影响"不包括附带的、琐碎的或文书性的使用。

十四、“实质性更新”(material update)指受规制 ADMT 的更新、补丁、发行版、修订或新版本,包括相关软件、模型参数、默认设置或文档。

(一)指开发者知道或合理应当知道其可能实质性影响下列事项的上述更新:1. 该受规制 ADMT 在与其预期用途相关方面的输出或性能;或 2. 开发者就该受规制 ADMT 所述明的预期用途。

(二)不包括不会实质性影响下列事项的常规维护、外观变更或缺陷修复:1. 受规制 ADMT 在与其预期用途相关方面的输出或性能;或 2. 开发者就该受规制 ADMT 所述明的预期用途。

十五、“有意义的人工复核”(meaningful human review)指由部署者指定的、有权批准、修改或推翻某项重大影响决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所作的复核,该个人:

(一)考虑相关的、可获得的主要证据;

(二)经培训以进行该复核;

(三)不以系统输出作为默认结论;且

(四)可获取充分信息以理解:

  1. 该输出的:(1) 预期用途;(2) 重要限制;以及 (3) 输入类别;以及

  2. 用于生成该输出的主要因素,且不要求披露专有源代码、模型权重或其他商业秘密。

十六、“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具有第 6-1-1303 (17) 条规定的含义。

十七、“商业秘密”(trade secret)具有第 7-74-102 (4) 条规定的含义。

6-1-1702. 开发者责任——文档。

一、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开发者应以部署者合理可理解、且能保护商业秘密或受州法或联邦法律保护而不得披露的信息的形式和方式,向该开发者所开发的受规制 ADMT 的每一部署者提供:

(一)说明该受规制 ADMT 的预期用途及已知有害或不适当用途的一般性声明;

(二)对用于训练该受规制 ADMT 的数据类别(包括个人数据)的说明,以已知范围为限;

(三)该受规制 ADMT 的已知限制,包括已知风险以及不应使用该受规制 ADMT 的情形;

(四)关于部署者适当使用、监测及在适用时进行有意义的人工复核的说明;

(五)部署者为遵守第 6-1-1704 条合理必要的信息。若信息被保留不予披露,开发者应通知部署者。

二、(一)开发者应向该开发者所开发的受规制 ADMT 的每一部署者,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关于该 ADMT 的实质性更新、故意且实质性修改,以及该受规制 ADMT 的预期用途、限制或风险缓解措施变更的通知;

(二)开发者可使用包含本款第(一)项所要求信息的公开发行说明来遵守本款规定,前提是开发者向该受规制 ADMT 的每一部署者提供该公开发行的直接通知。

三、开发者仅在某部署者将受规制 ADMT 用于实质性影响重大影响决定,且该 ADMT 被营销、宣传、配置、约定、销售或许可用于该用途时,才受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述披露要求的约束。

四、开发者应自依本条要求或产生的记录产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内(若适用的州法或联邦法律要求更长期限,则按更长期限)保存为证明遵守本条所合理必要的记录。记录包括系统版本标识、变更日志,以及依本条第二款向部署者提供的实质性更新的文档和通知。

五、当开发者创建的受规制 ADMT 被意图、记载、营销、宣传、配置或约定用于作出重大影响决定时,或当开发者知悉该受规制 ADMT 正以符合预期及约定用途的方式被用于作出重大影响决定时,本条适用。

6-1-1703. 部署者记录保存。

部署者应自重大影响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内(若适用的州法或联邦法律要求更长期限,则按更长期限)保存为证明遵守本第 17 部分所合理必要的记录。记录可酌情包括受规制 ADMT 版本标识、变更日志,以及实质性缓释变更的文档。

6-1-1704. 部署者披露——交互时点通知——公开张贴选项——不利结果后的披露——立法声明——商业秘密——遵守其他法律——无障碍——规则。

一、在部署者使用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重大影响决定之前,部署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清晰且显著的通知,说明部署者在影响该消费者的重大影响决定中使用了或将要使用受规制的 ADMT,并提供关于消费者可如何获取本条所述额外信息的说明。

二、部署者通过维持一项显著的公开通知来遵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通知在消费者交互时点可合理获取,包括通过与该可能发生重大影响决定的交互或交易合理邻近的链接或张贴。

三、若部署者使用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某项导致消费者遭受不利结果的重大影响决定,部署者应在作出该决定后三十日内提供:

(一)对重大影响决定的通俗语言描述,以及受规制 ADMT 在该重大影响决定中所起的作用;

(二)关于请求获取受规制 ADMT 及其输入的额外信息的说明与简便易行的流程,该等信息包括该受规制 ADMT 的名称、该受规制 ADMT 的版本号(如适用)、该受规制 ADMT 的开发者,以及所使用个人数据的类型、类别和来源——以部署者依第 6-1-1702 条从开发者处收到必要信息为限;以及

(三)对第 6-1-1705 条所述消费者权利的说明,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四、议会认定,不利结果后披露的具体内容与格式可能因重大影响决定领域不同而有所差异。议会意图通过制定规则进一步明确不利结果后披露的具体要素,该规则应顾及行业特定做法,同时确保消费者获得关于重大影响决定的有意义且可理解的信息。总检察长应在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制定规则,以明确并实施本条第三款所规定的不利结果后披露要求。依本款制定的规则可酌情包括:

(一)明确下列内容的规则:在涉及受规制 ADMT 的不利结果发生后,部署者依本条第三款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的、与个人数据的类型、来源或类别相关的必要披露的内容;

(二)针对不同受规制领域量身定制的行业特定指引或示例;

(三)以消费者合理可理解的方式描述受规制 ADMT 在重大影响决定中所起作用的标准;以及

(四)关于本条所述披露要求与要求或规范通知、说明或不利结果披露的联邦或州法律之间如何相互作用的指引。

五、本条不要求部署者披露商业秘密或受州法或联邦法律保护而不得披露的信息。若部署者依本款保留信息不予披露,部署者应通知消费者。

六、就涉及信贷的提供、拒绝、定价、服务或其他重要条款的重大影响决定而言:

(一)凡依联邦《平等信贷机会法》(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15 U.S.C. 第 1691 条及以下各条,及其实施条例(包括《B 条例》(Regulation B),12 CFR 1002,以及在适用时的联邦《公平信用报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15 U.S.C. 第 1681 条及以下各条)被要求且实际向消费者提供通知的债权人,若其依本项所述联邦法律和条例向消费者提供的通知同时满足本条的通知或披露要求,则该债权人遵守了本条中与同一决定或不利结果相关的通知或披露要求。

(二)若债权人遵守本项所述的联邦法律和条例,并遵守本款第(一)项的规定,则不要求该债权人依本条提供单独或重复的通知。

(三)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债权人以联邦法律所禁止的方式提供任何通知或披露。

(四)就本款而言,符合本项所述联邦法律和条例且符合本款第(一)项规定的通知,可以包含一份简要说明,表明某项受规制 ADMT 被用于实质性影响该重大影响决定,并包含关于消费者如何获取任何附加信息或行使本第 17 部分所规定的任何权利的指引。

七、本第 17 部分不得被解释为要求某人在以下范围内向消费者作出披露、提供解释或提供信息:这样做将为联邦法律所禁止,或会损害法律所要求的网络安全、欺诈预防、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或经济制裁合规计划的保密性或完整性。

八、部署者或开发者应以对残障消费者和英语能力有限的消费者合理可及的方式,提供本第 17 部分所要求的通知和披露,并符合适用的州法律和联邦法律。

九、对于与教育有关的重大影响决定:

(一)受 FERPA 约束的部署者,通过符合 FERPA 以及该部署者的 FERPA 通知及学生记录查阅程序的方式和渠道提供通知和披露,包括在适用情况下向父母或监护人,或向符合资格的学生发出通知,即视为满足本条的要求。

(二)受 FERPA 约束的部署者,如果已建立为遵守 FERPA 的通知或披露程序,则无须另行建立单独或重复的通知或披露程序。

6-1-1705. 消费者权利——更正——人工复核与重新考虑——规则。

一、当消费者因某项重大影响决定而遭遇不利结果,且在该重大影响决定中某项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该决定时:

(一)消费者可以请求,部署者应当响应请求提供:

  1. 关于请求个人数据以及更正依第 6-1-1306 条在使用了受规制 ADMT 的重大影响决定中所使用的、事实不正确或实质不准确的个人数据的指引(与第 6-1-1306 条一致);以及

  2. 在商业上合理的范围内,对重大影响决定进行有意义的人工复核和重新考虑的机会。

(二)就本款而言,第 6-1-1303 (6)(b) 条中"消费者"定义的例外,以及第 6-1-1304 (2)(k)、(2)(n) 和 (2)(o) 条中的例外,不适用于依本款请求更正事实不正确或实质不准确的个人数据的权利。

(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不要求更正意见、预测、评分或受保护的评估。

二、对于与教育有关的重大影响决定:

(一)受 FERPA 约束的部署者,通过该部署者现有的学生记录查阅、复核和修正程序,以及任何适用的学区投诉或申诉程序,满足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前提是该部署者提供合理机制,使父母、监护人或符合资格的学生能够请求更正实质不准确的个人数据,并在本第 17 部分适用的情况下请求重新考虑。

(二)受 FERPA 约束的部署者,如果已建立为遵守 FERPA 的更正程序或人工复核与重新考虑程序,则无须另行建立单独或重复的更正程序或人工复核与重新考虑程序。

三、总检察长应在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制定规则,以明确并实施本条的要求。

6-1-1706. 总检察长执法——欺骗性交易行为——补救权——无私人诉讼权——合并当事人规则——报告——废止。

一、总检察长应通过《科罗拉多州消费者保护法》(Colorado Consumer Protection Act),即本第 1 编,执行本第 17 部分。违反第 6-1-1702、6-1-1703、6-1-1704 和 6-1-1705 条所述披露要求和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仅可由总检察长执行,而不适用本第 6 编中的任何其他规定。

二、违反本第 17 部分的行为属于欺骗性交易行为,并适用《科罗拉多州消费者保护法》,即本第 1 编的规定。《科罗拉多州消费者保护法》(本第 1 编)中,与本条就违反本第 17 部分的行为授予总检察长的专属执法权不一致的任何规定,不适用于任何此类违法行为。

三、在就违反本第 17 部分的行为采取任何执法行动之前,如果总检察长认为可以补救,总检察长应向开发者或部署者发出违法通知。如果开发者或部署者未能在收到违法通知后六十日内补救该违法行为,总检察长可以依本条提起诉讼。如果总检察长认定并能够证明某开发者或部署者明知而违反本第 17 部分,或某开发者或部署者反复违反本第 17 部分,则总检察长在寻求处罚或其他救济之前无须提供补救期。如果在执法行动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法院可以将开发者或部署者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六十日内已补救该违法行为,作为确定民事处罚或其他金钱救济(如有)时的减轻情节予以考虑。
自 2028 年 1 月起,以及此后每年的 1 月,总检察长应在依第 2-7-203 条要求的"SMART ACT"听证会中,作为法律部陈述的一部分,列入一份关于总检察长就违反本第 17 部分的行为所提起的执法行动和所提供的补救期的报告,包括:

(一)总检察长分别针对开发者和部署者提起的诉讼数量;

(二)总检察长分别针对开发者和部署者提起的、已完结的诉讼数量;

(三)总检察长分别向开发者和部署者提供的补救期数量;

(四)总检察长所提供、而开发者和部署者分别未予遵守的补救期数量;以及

(五)总检察长分别针对开发者和部署者提起的、未认定可以补救的违法行为数量。
本款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

四、本第 17 部分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创设新的私人诉讼权。本第 17 部分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或减少州法律或联邦法律下可获得的任何现有权利或救济,包括《科罗拉多州反歧视法》(Colorado Anti-Discrimination Act,第 24 编第 34 章第 3 至第 8 部分);《科罗拉多州消费者保护法》(本第 1 编);产品责任法;或其他适用法律。

五、总检察长可依本第 17 部分视需要制定规则,以实施和澄清本第 17 部分。总检察长可以制定规则,以澄清第 6-1-1701 (13) 条所定义的"实质性影响"定义的适用,包括推定、示例和客观指标。在依本第 17 部分制定规则时,总检察长应采用能够切实吸纳利益相关方(包括消费者权益倡导者、部署者、开发者和行业监管机构)参与的流程,通过公告、书面意见机会以及至少一次公开听证会予以参与,并应依照第 24-4-103 条制定规则。

六、本第 17 部分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当事方依《科罗拉多州民事诉讼规则》(包括该规则第 19 条和第 20 条)合并必要当事方或任意当事方的能力,该能力适用于依现有法律提起的任何诉讼。

6-1-1707. 责任——过错——分摊——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补偿——对现有法律的影响。

一、在依州反歧视法律(包括《科罗拉多州反歧视法》,第 24 编第 34 章第 3 至第 8 部分)指控非法歧视的诉讼中,开发者或部署者可能因某项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影响决定而被认定承担责任。

二、在第一款所述诉讼中,应根据部署者和开发者对该违法行为的相对过错,在他们之间分摊过错。

三、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在现有法律未作规定的情况下,将责任分摊给请求人。

四、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创设连带责任,但现有法律允许的范围除外。

五、在第一款所述诉讼中,开发者仅在以下范围内承担责任:

(一)1. 该开发者的受规制 ADMT 被部署者以该开发者所意图、记载、营销、宣传、配置或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且 2. 该开发者的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了导致违反现有法律的重大影响决定;

(二)对于因部署者以非该开发者所意图、记载、营销、宣传、配置或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受规制 ADMT 而产生的违反现有法律的情形,开发者不依本条承担责任。

六、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限制部署者因其在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的重大影响决定中自身独立作为或不作为而承担的责任,包括以非该开发者所意图、记载、营销、宣传、配置或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 ADMT(前提是该受规制 ADMT 的开发者已遵守第 6-1-1702 条)。

七、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关于在作出重大影响决定时使用自动化决策技术的合同条款,或开发者与部署者之间的任何其他合同,意图就受补偿方依本条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该责任系因开发者或部署者自身与在作出重大影响决定时违反《科罗拉多州反歧视法》(第 24 编第 34 章第 3 至第 8 部分)或其他科罗拉多州反歧视法律而使用自动化决策技术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所引起)予以补偿、抗辩或使其免受损害,或具有该等效果,则该条款违反公共政策并无效。

(一)本款第(一)项的限制,在受规制 ADMT 用于作出重大影响决定并非该开发者所意图、记载、营销、宣传、配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不适用于该开发者,前提是该受规制 ADMT 的开发者已遵守第 6-1-1702 条。

(二)本款在其他方面不限制以商业或营业身份行事的当事人之间合同条款的可执行性,但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范围除外。

(三)本款不禁止或限制任何人就任何适用的被主张责任或相关损失取得适用保险或提出保险索赔。

八、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限制、取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开发者或部署者可能承担的任何责任,即独立于本条规定的责任之外、因违反州法律而承担的责任。遵守本第 17 部分的要求不构成对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抗辩,也不以其他方式免除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责任。

九、在重大影响决定中使用 ADMT,并不免除、不使之正当化,也不构成对州法律或联邦法律下任何义务或责任的抗辩,包括与歧视或消费者保护有关的义务和责任。

6-1-1708. 遵守其他法律义务——保险人——受规制实体——披露。

一、第 10-1-102 (13) 条所定义的保险人,以及受第 10-3-1104.9 条要求约束的关联实体,在从事保险业务时符合本第 17 部分的规定。如果保险人依本款第(一)项未被认定合规,则保险人应在其适用范围内,依照第 6-1-1704 (3) 条的披露要求,就其使用受规制 ADMT 实质性影响与保险业务有关的重大影响决定,提供通知和披露。

二、本条不限制本第 17 部分对以下情形的适用:受第 10-3-1104.9 条要求约束的保险人和关联实体对与保险人雇佣或保险人雇佣机会有关的受规制 ADMT 的使用。

三、第 6-1-1701、6-1-1702、6-1-1703、6-1-1704、6-1-1705 和 6-1-1706 条不适用于联邦《1996 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of 1996,42 U.S.C. 第 1320d 条至第 1320d-9 条)及依该联邦法律颁布的法规意义上的受规制实体(covered entity),也不适用于受规制实体为向其提供服务而聘用的业务关联方,前提是该受规制实体在科罗拉多州开展业务,但与雇佣或雇佣机会有关的重大影响决定除外。尽管有本项的前述规定,对于 45 CFR 160.103 所定义的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受规制实体,本项仅在医疗服务提供者从科罗拉多州境内的场所运营时适用。受规制实体应向患者提供关于使用先进技术(包括受规制 ADMT)的一般性通知,该通知可并入描述患者权利以及该受规制实体如何提供医疗服务的其他通知中。尽管有本项的前述规定,受规制实体使用受规制 ADMT 判定患者获得财务援助(包括第 25.5-3-502 条所述折扣医疗服务)的资格时,应向患者提供以下披露:

(一)对重大影响决定以及受规制 ADMT 在该重大影响决定中的作用的通俗语言描述;

(二)该受规制实体在作出资格判定时所依据的关于该个人的信息类型,但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或受法律保护的信息除外;

(三)关于如何请求更正该受规制实体持有的、符合联邦《1996 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42 U.S.C. 第 1320d 条至第 1320d-9 条)及第 25.5-3-502 条的实质不准确的个人数据的信息;以及

(四)关于在适用情况下如何请求有意义的人工复核或重新考虑的信息。

受规制实体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遵守本项前述规定:或是事先一般性披露本项所要求的信息,或是在出现不利结果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提供通知。如果本项所述的复核机会和信息已予提供,则本条不创设单独或重复的披露程序或申诉程序。

四、第 6-1-1701、6-1-1702、6-1-1703、6-1-1704、6-1-1705 和 6-1-1706 条不适用于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管的医疗器械,或制药或医疗器械制造商受 FDA 监管的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依据 21 CFR 312 开展的临床研究。

五、本第 17 部分中的任何内容均不要求联邦《1996 年健康保险流通与责任法》(42 U.S.C. 第 1320d 条至第 1320d-9 条)所定义的受规制实体或业务关联方,以会违反联邦法律的方式披露受保护健康信息或其他信息。在遵守第 6-1-1704 条或第 6-1-1705 条会与联邦健康隐私要求相冲突的范围内,部署者应遵守适用的联邦法律,并提供与该法律一致的披露和查阅。

六、本第 17 部分不要求任何人以会违反联邦《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Gramm-Leach-Bliley Act,15 U.S.C. 第 6801 条及以下各条)或其实施条例的方式披露非公开个人信息。

6-1-1709. 不创设新的私人诉讼权——其他法律的适用。

一、本第 17 部分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创设新的私人诉讼权。

二、遵守本第 17 部分不构成对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抗辩,也不免除不遵守任何适用法律的责任。

第 2 节 在《科罗拉多州修订法典》第 6-1-105 条中,增加 (1)(uuuu) 项如下:

6-1-105. 不公平或欺骗性交易行为。

一、当某人在其业务、职业或营业过程中实施下列行为时,该人即从事欺骗性交易行为:第(uuuu)项所述行为:

(uuuu)违反本第 1 编第 17 部分。

第 3 节 在《科罗拉多州修订法典》第 10-3-1104.9 条中,增加 (3)(e) 项如下:

10-3-1104.9. 保险人对外部消费者数据和信息来源、算法及预测模型的使用——禁止不公平歧视——规则——要求利益相关方程序——调查——定义。

(3)(e) 保险监管专员可以就保险人向消费者发出的通知和披露制定新规则或更新现有规则。

第 4 节 拨款。就 2026-27 州财政年度,向法律部拨款 46,190 美元。该拨款来自普通基金,并基于该部将需要增加 0.4 个全职等效人员(FTE)的假设。为实施本法,该部可将该拨款用于消费者保护、反垄断和公民权利事务。

第 5 节 生效日——适用性。

一、除本条第二款另有规定外,本法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二、《科罗拉多州修订法典》第 6-1-1704 (4) 条、第 6-1-1705 (3) 条和第 6-1-1706 (6) 条(经本法第 1 节修正)、经本法第 3 节制定的《科罗拉多州修订法典》第 10-3-1104.9 (3)(e) 条、本法第 4 节、本节以及本法第 6 节,自通过时生效。

三、本法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作出的重大影响决定。

第 6 节 安全条款。州议会认定、确定并宣布,本法对于立即维护公共和平、健康或安全,或对于为维持和供养州各部门及州属机构所需的拨款而言,是必要的。

批准日期:2026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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