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工智能立法的联邦—州级拉锯:2026 年州法图景与合规要点

导语:一份 50 州拼图式的合规地图

美国至今没有联邦统一的人工智能法,监管呈「联邦行政令 + 州法拼图」格局。本文以官方来源核实四个关键节点:第 14365 号行政令、德州 TRAIGA(2026-01-01 生效)、加州 SB 53 及 2026 年 9 月两项新法,以及科罗拉多 SB 24-205 已被 2026 年 SB 26-189 废止并重立这一关键变动。

导语:一份"50 州拼图"式的合规地图

与欧盟一次性通过统一条例的路径不同,美国至今没有联邦层面的综合性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由两条线同时推进:联邦层面以行政令与国家立法框架建议牵引,并试图以"先占"(preemption)压制各州立法;州层面则继续各自立法,形成标准不一的拼图。

2025 年下半年到 2026 年,这两条线正面相撞:一边是德州、加州、科罗拉多等州的实体规则陆续生效或被重置,一边是联邦行政令与立法框架明确主张"统一国家标准"。对在美有业务的中国企业而言,真正的难点不是"美国有没有 AI 法",而是要同时应对联邦—州两个层面互相矛盾的要求

一、结构性事实:先看三个基本判断

  1. 没有联邦统一法:联邦层面目前的抓手是行政令、框架性文件与既有部门法(如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 5 条),而非综合性立法;
  2. 州法是当前唯一的实体规制来源:生效的义务几乎全部来自州法;
  3. 联邦"先占"主张与州法同时存在,法律确定性处于低谷——这是 2026 年最大的合规风险特征。

二、联邦层面:从"移除障碍"到"统一国家标准"

时间文件要点
2025-01-23第 14179 号行政令(Removing Barriers to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移除此前的政策障碍(EO 14365 明确援引该令为政策起点)
2025-12-11第 14365 号行政令(Ensuring a National Policy Framework f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刊登于《联邦公报》2025-12-16以"确保国家政策框架"为题,主张为人工智能建立统一的国家政策框架
2026-03白宫发布国家人工智能立法框架(National Policy Framework for AI)建议立法建议而非生效法规;核心是敦促国会以联邦标准取代各州"不当负担"的 AI 法律,同时保留各州在保护儿童、防范欺诈等领域的权限

引用提示:第 14365 号行政令的官方全文见《联邦公报》(90 FR 58499,2025-12-16),务必以该版本为准;白宫 2026 年 3 月的框架文件属建议性质,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写作与合规评估时不要与生效法规混同。

三、州级图景:四个已完成官方核实的节点

3.1 德州:TRAIGA(HB 149),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

德州第 89 届议会通过 HB 149(Texas Responsibl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overnance Act)。据德州议会官方"已登记法案摘要",生效日 2026-01-01;摘要列明的禁止性内容包括:

  • 禁止使用或部署 AI 系统创建社会评分(social scoring)系统
  • 禁止开发或分发用于生成、协助生成或传播特定色情内容或儿童色情内容的 AI 系统。

官方链接:德州议会 HB 149 已登记摘要 https://capitol.texas.gov/billlookup/BillSummary.aspx?Bill=HB149&LegSess=89R

3.2 加州:SB 53(前沿模型透明度)+ 2026 年 9 月两项新法

  • SB 53(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odels: large developers):据加州立法信息网官方状态页,该法案新增《商业与职业法典》第 25.1 章(自第 22757.10 条起)、《政府法典》第 11546.8 条、《劳动法典》第 5.1 章(自第 1107 条起),州务卿登记日为 2025-09-29(即签署成法)。州长办公室同日发布签署新闻稿。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StatusClient.xhtml?bill_id=202520260SB53
  • 2026 年 9 月:州长办公室在两天内先后发布签署新闻稿——2026-09-09《签署全国首创的 AI 保障措施以保护加州居民,并呼吁联邦政府履行其职责》;2026-09-16《签署新法保护劳动者、要求 AI 生成广告进行披露》。具体条文细节以官方文本为准,本文不代为归纳

加州的特点值得注意:透明度与披露义务先行(模型开发者披露、广告披露、劳动者保护),与欧盟"风险分级+合格评定"的路径明显不同。

3.3 科罗拉多:一部"被自己取代"的州法

科罗拉多 2024 年的 SB 24-205(《人工智能消费者保护》,Colorado Revised Statutes 第 6 编第 17 部分)是美国第一部综合性州级 AI 法。其命运在 2026 年被改写:

据科罗拉多州议会官方"法案摘要":**SB 26-189 废止(repeals)并重新制定(reenacts)**了 SB 24-205 的规定,改为围绕"自动化决策技术"(automated decision-making technology, ADMT)在"重大决定"(consequential decisions)中的使用设定新要求;该法(第 131 章)的登记生效日为 2026-05-14

官方链接https://leg.colorado.gov/bills/sb26-189 ;原法见 https://leg.colorado.gov/bills/sb24-205

实务含义按 2024 年版本准备过科罗拉多合规的企业,需要全面重做——监管对象由"人工智能系统"收窄为"自动化决策技术",义务结构随之改变。

备注:SB 24-205 在 2025 年曾经历一次生效日推迟(由 2026-02-01 推后),该中间节点目前仅见专业机构报道,官方公报页码尚未核实,建议引用前核对州议会档案。

3.4 其他州(待核清单,本文不作结论)

康涅狄格等州的 AI 画像/自动化决策条款、犹他州的 AI 政策法、以及各州针对生成式内容与选举的专门立法,均在推进中。本文未对上述州逐一完成官方原文核实,故不列出具体生效日期与条文——数智知库的"立法动态"栏目将按法域逐步补齐。检索时请以各州议会官方网站为准,不要采用第三方汇总表作为引用来源

四、对中国企业的合规含义

  1. 先判断"有没有美国州际连接点":州法以"在州内提供、部署或对州内居民产生影响"为常见触发条件,与其是否有美国实体无关;
  2. 按义务类型建台账,而不是按"哪部法"记账:目前实际可执行的义务集中在四类——透明度与披露禁止性用途歧视与偏见风险评估高风险场景的人工监督与影响评估
  3. 注意联邦先占诉讼带来的"规则悬置":州法被挑战不等于自动失效,企业不能以此为由停止合规;应准备"规则可能变化"的预案;
  4. 科罗拉多的教训:州法可能在生效前被废止重立——不要把合规投入锁定在某一版本的法条结构上,把体系性内容(数据治理、模型文档、评估流程)做成可复用资产更划算。

五、与中国、欧盟路径的简要对照

维度美国欧盟中国
立法层级无联邦统一法;州法为主 + 联邦行政令/框架建议统一条例(AI Act)法律 + 部门规章(生成式 AI 暂行办法、标识办法等)
规制技术分州、分场景,透明度与禁止性用途先行风险分级 + 合格评定 + 协调标准分类监管 + 备案/安全评估 + 内容标识
当前不确定性(联邦先占之争)中(时间表已修订,规则明确)低(规则体系已相对成形,细则持续补充)

六、后续观察点

  1. 联邦"先占"主张的法律落地方式:国会立法、行政令施压,还是诉讼(州法合宪性/权限之争);
  2. 科罗拉多 SB 26-189 的实施细则与执法口径;
  3. 加州 2026 年新法的适用对象与过渡期;
  4. 更多州在 2027 年会期前的立法动向。

规范依据(供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