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工智能立法的联邦—州级拉锯:2026 年州法图景与合规要点
美国 AI 立法呈「联邦行政令 + 州法拼图」并行格局:以官方源核实第 14365 号行政令、德州 TRAIGA(2026-01-01 生效)、加州 SB 53 及 2026 年 9 月两项新法,并揭示科罗拉多 SB 24-205 已被 2026 年 SB 26-189 废止并重立这一关键变动。
美国 AI 立法呈「联邦行政令 + 州法拼图」并行格局:以官方源核实第 14365 号行政令、德州 TRAIGA(2026-01-01 生效)、加州 SB 53 及 2026 年 9 月两项新法,并揭示科罗拉多 SB 24-205 已被 2026 年 SB 26-189 废止并重立这一关键变动。
欧盟《人工智能法》(Regulation (EU) 2024/1689)档案:风险分级框架、通用人工智能义务、治理架构与 AI Omnibus 修订后的义务生效时间表,附官方来源。
按 AI Omnibus 生效后的官方口径全面修订欧盟《人工智能法》梳理稿:更正高风险系统与新增禁令的生效节点,核对第 99 条罚则最高档(EUR 35 000 000 或全球营业额 7%)与第 51 条 10^25 算力阈值,并标注尚待核实的条文与日韩立法细节。
以 2026 年 7 月生效的 AI Omnibus(Regulation (EU) 2026/1744)为基准,重排欧盟《人工智能法》全部义务生效节点:附件三高风险义务后移至 2027-12-02、附件一所嵌产品后移至 2028-08-02,并给出 GPAI 可执行时点、透明度义务与执法启动节点及企业合规要点。